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成绩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大赛实施保障单位:
为切实保证公平公正举办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统一竞赛组织流程,规范工作行为,现将《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成绩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成绩管理办法
2.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3.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加密裁判工作细则
4.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试题命制及试卷管理办法
5.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点评要点
6.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单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2年9月13日
附件1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竞赛成绩管理办法
根据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的办赛原则,以及《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规则》(辽人社函〔2022〕175号),为保证省级决赛竞赛成绩管理流程统一严密、行为规范有序,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分工
(一)参与大赛成绩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加密组、裁判组、监督仲裁组。
(二)加密组负责对参赛选手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检录工作,以及赛件加密、解密。
(三)裁判组实行大赛执委会领导下的“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执裁与管理。根据需要,裁判员可分为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四)监督仲裁组负责对赛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接受参赛队领队提出的书面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二、赛场管理
(一)赛场统一配置、管理视频监控设备,严禁选手、裁判、工作人员在比赛场地自行摄录。
(二)试卷封存、转运,成绩评判、分数统计等关键环节,均由监督仲裁组留取影像资料。
(三)进入赛场的选手、裁判、技术人员等的移动电话,由监督仲裁组统一管理。如具备条件,可在赛场相关区域安置无线信息屏蔽设备。
(四)选手工装、工具等不得留有选手单位等个人信息或标识。
(五)观摩人员须在指定区域内观摩,要保证赛场安静,服从裁判组等赛务管理机构管理。
(六)选手须遵守竞赛规程,服从裁判指挥,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赛场,遇有问题必须举手示意。
三、检录和加密
(一)检录。检录工作人员依照检录表进行点名核对,做好记录并检查无误后向裁判长递交检录单。
(二)加密。加密组或加密裁判组织实施加密工作,管理加密结果,监督仲裁员全程监督加密过程。
1.组织选手抽签产生赛位号后,替换选手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在《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XX赛项赛位抽签记录表》中填写记录表后,连同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证件,装入密封袋中单独保管。
2.选手凭赛位号进入赛场,不得携带其他显示个人身份信息和违规的物品。现场裁判负责引导选手至赛位前等待竞赛指令。比赛开始前,在没有裁判允许的情况下,严禁随意触碰竞赛设施和阅读赛卷内容。比赛中途不得离开赛场。
3.若有竞赛作品提交,须对竞赛作品进行加密。加密方式可以用数字与字母编码加密,并当即将加密记录表装入密封袋中。所有密封袋的封条均需监督仲裁人员签字,放置于保密室的保险柜中保存。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是指根据竞赛考核目标、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选手的竞赛表现和最终作品作出评价。评分方法分为机考评分、现场评分、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四类,特殊情况必须由裁判组向大赛执委会报批。成绩评定过程中的所有评分材料须由相应评分裁判签字确认,更正成绩需经裁判本人、裁判长在更正处签字。
(一)机考评分。指参赛选手在计算机上完成竞赛项目内容后,由评分系统自动评分的方法。流程如下:
1.参赛选手登录竞赛系统,核实个人信息后,根据试卷和裁判要求进行竞赛,竞赛结束前保存成果并提交。
2.计算机评分系统自动评分,显示成绩。
3.裁判长实时汇总各赛位的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
(二)现场评分。指评分裁判依据评分标准对参赛选手的现场技能展示独立评分、同步亮分并现场公布得分的评分方法。流程如下:
1.参赛选手展示完毕后,由裁判长或副裁判长下达亮分指令,评分裁判同步亮分。
2.记分员在监督仲裁人员的审核下负责现场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下同)作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3.裁判长现场宣布赛位评分结果,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
(三)过程评分。指根据参赛选手在分步操作过程中的规范性、合理性以及完成质量等,评分裁判依据评分标准按步骤给分并加权汇总的评分方法。流程如下:
1.参赛选手按比赛要求进行操作,评分裁判对照评分表即时判分。评分裁判不得少于2人,对于专业性强、操作复杂、赛程较长的步骤,需适当增加裁判人数。
2.记分员在监督仲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对参赛选手的评分结果进行分步汇总并计算平均分,以所有步骤成绩的加权汇总值作为该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3.裁判长当天提交赛位评分结果,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
(四)结果评分。评分裁判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作品,依据评价标准判分的评分方法。竞赛作品可以是实物作品、图像图片、虚拟成果等多种类型。按竞赛作品类型分为客观评分和主观评分。流程如下:
1.客观评分由两名以上评分裁判独立评分,或由评分软件自动评分,客观评分不一致的须在计分前及时更正。
2.主观评分应至少由5名评分裁判独立评分,主观评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
3.记分员在监督仲裁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负责计分。
4.裁判长在竞赛结束24小时内提交赛位竞赛作品评分结果,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公布。
五、抽检复核
(一)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仲裁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15%。
(二)监督仲裁组须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
(三)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须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六、解密
裁判长正式提交赛位(竞赛作品)评分结果并复核无误后,加密组或加密裁判在监督仲裁人员监督下,对加密结果进行逐层解密。各赛项可根据需要采取正向解密或逆向解密。
以逆向解密为例:
无竞赛作品的,先根据赛位抽签记录表,以赛位号从小到大为序,确定对应的参赛选手;有竞赛作品的,先根据《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XX赛项加密表》,以竞赛作品号从小到大为序,确定其对应的赛位号,再根据赛位抽签记录表,确定对应的参赛选手。
解密结束,经与参赛选手的身份信息核对无误后,由加密裁判将选手参赛证等个人身份信息证件归还给参赛选手。
七、成绩公布
记分员将解密后的各参赛选手成绩汇总成赛项最终成绩表,经裁判长、监督仲裁组签字,公示且无异议后,公布比赛结果,将赛项总成绩的最终结果录入赛务管理系统。辽宁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会及时发布成绩单。(网址:http://rst.ln.gov.cn/)
八、成绩报送
裁判长、监督仲裁人员将确认的电子版竞赛成绩上传赛务管理系统,同时将裁判长签字的纸质打印成绩单报送大赛执委会。
九、备案存查
每个比赛环节裁判判分的原始材料,和最终成绩等结果性材料,都需经监督仲裁组人员和裁判长签字后装袋密封留档,并由赛大赛实施保障单位封存,委派专人妥善保管。
十、成绩使用
大赛最终成绩,由大赛组委会公示后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大赛成绩进行涂改、伪造或用于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2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为切实保证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公开、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通过建立技术监督制度,以有效监督赛事运行,及时解决大赛组织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申诉及技术争议。
一、技术监督制度
大赛技术监督员由大赛组委会监督仲裁组派出,对赛项执行技术标准、组织流程公平、评判过程及结果公正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报监督仲裁组及时处理。因违纪违规停止工作的裁判员,技术监督员进入裁判组参与执裁。
二、技术监督员职责
(一)在大赛组委会监督仲裁组领导下,对指定赛项执委会的竞赛组织工作实施全程现场技术监督。技术监督包括竞赛场地和设施的布置、选手抽签加密、裁判培训、竞赛组织、成绩评判、成绩复核与发布等。
(二)技术监督只对竞赛组织程序与过程实施技术监督,一般不参与具体赛事组织活动及成绩评判工作。
(三)对竞赛过程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应及时向大赛裁判长和监督仲裁组报告,留取监督过程资料,及时启动处理程序。赛事结束后,认真填写《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复核情况说明表》(附件1)、《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记录表》(附件2)、《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报告表》(附件3),大赛结束后报大赛组委会存档。
三、技术监督员工作要求
1.每赛项设置技术监督员1—2人。
2.技术监督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和组织管理能力,对赛项专业技术有深刻理解,熟悉大赛技术规则,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技术监督员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过硬的政治、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监督仲裁工作经历及经验者,优先选派。
4.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原则,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技术监督员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身体健康,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监督工作。
四、问题处理程序
1.发现选手携带不符合大赛规定的仪器、设备、工装等禁止物品时,第一时间请裁判做出判断和处理。若选手有异议,则可请选手提出书面申诉,由仲裁组做出最终判定。
2.发现裁判员执裁有失严谨周密,向裁判长提出问题所在,经裁判长确认后,由裁判长向裁判组做出改正安排。
3.发现裁判员执裁违背大赛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立即报告裁判长及监督仲裁组迅速做出处理,并根据实际情节判定是否需要更换裁判员。
4.当裁判员数量不足,或出现裁判员因违纪违规被停止工作的情况,大赛执委会安排技术监督员进入裁判组参与执裁。
附件下载:
附件1.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成绩复核情况说明表.docx
附件2.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记录表.docx
附件3.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监督仲裁工作报告表.docx
附件3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加密裁判工作细则
一、加密裁判工作职责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以赛项为单位设置加密裁判组。加密裁判对大赛执委会负责,并接受赛项执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加密裁判组以大赛《技术规则》为指导,严格遵守裁判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裁判工作职责,确保大赛各赛项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
(一)赛前培训。赛前需与裁判长及大赛执委会进行沟通,确认比赛流程,明晰加密过程,确保过程清楚,人员分工明确。加密裁判要在赛前模拟演示加密及解密过程。
(二)检录加密。加密裁判组织抽签加密,并发放给选手标识贴或工位号,保证检录加密环节完整,过程严密。
(三)大赛原材料管理。跟据不同赛项,针对竞赛原材料进行赛前查验或发放时查验,确保原材料统一无误。
(四)大赛作品管理。有需要对完成作品进行评分的赛项,需要将当前场次作品收全后,运送至加密室,加密裁判将一个作品的选手相关信息文件等取走后,进行作品的编码加密工作,然后再进行下一个作品的相同操作,以后逐一操作。(对作品编码的过程可由工作人员进行辅助完成,但工作人员不可看到加密表及选手相关信息文件等,只可进行编码操作)。编码完成后,加密裁判将作品转运到评分裁判处,加密裁判保存好作品加密表及相关文件信息等。
(五)成绩解密。得到裁判组的评分成绩表后,加密裁判进行解密,核对好解密表并填好相关信息后,将解密表交给执委会,由执委会与裁判长做出赛项最终成绩表。
二、加密裁判组构成
(一)人员组成。加密裁判由各执委会指定人员担任,相关技术专家配合组成加密裁判组。
(二)人员数量。根据不同赛项的需求,加密裁判可由1-4人组成。
三、加密裁判工作职责
保证选手在身份保密的条件下,完成参赛、检测、评分等各个环节任务,并在裁判组评分后还原成绩,与裁判长、执委会一起复核成绩确保无误。
四、加密裁判工作注意事项
(一)工作过程中,要注意选手个人信息的保密。若选手工装或个人物品含有个人及工作单位信息,需及时更换工装或去除相关信息标识。
(二)针对赛项作品进行加密时,编码前不要将所有作品的信息都取走,以免无法分别出作品与工位或参赛选手的关联,造成参赛选手的成绩错乱。
(三)大赛成绩表完成后,务必由加密裁判及裁判长、执委会或相关裁判,进行成绩的复核。在复核成绩时,加密表、解密表及相关信息文件可进行公开,一起复核无误后,加密表、解密表及相关信息文件由执委会收存。
(四)加密裁判不能随意到赛场参观,更不能与参赛选手交流,注意工作区域内保密文件的保管。
附件4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试题命制及试卷管理办法
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办赛原则,确保大赛试题质量,规范试卷印制、转运和保管等过程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试题命制基本要求
(一)技术专家组负责相应赛项试题命制工作。
(二)试题技术标准服从赛前发布的技术文件。
(三)试题命制须兼顾公开、公平、公正与保密原则。
二、命题原则
(一)命题依据是公布的技术文件,包括理论命题和实操命题两部分,或者为项目综合式命题。
(二)命题方向和难度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等为依据,应对接行业、国家、国际有关标准,并结合职业岗位需要,适当增加新工艺、新技术、新知识等相关内容。
(三)题量应与实际竞赛时间相适应,知识点、技能点分布合理,难度、广度适中。各赛项赛题中需设有30%分值的“应变题”,用于考查参赛选手的临场发挥能力,此部分试题赛前不公开,比赛时将其与已经公开的内容组合成完整赛卷。若有特殊情况,须报大赛执委会批准。
(四)试题应能测试选手运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体现独立工作、综合设计和团队协作能力,重点展示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
(五)试卷结构完整,表述严谨明确,不能产生歧义。命题工作包括赛题编制、标准答案(或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以及扣分、加分内容与标准。评分标准应明确、细致,可操作性强,科学选择赋分点和赋分值,体现竞赛导向。
(六)试卷应明示总分、试题应明示分值。非百分制的试卷,应说明折算百分制的方式。
(七)公开试卷最迟在赛前72小时完成编制,保密试卷最迟在赛前12小时完成编制。
三、审核
(一)审核程序。技术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组织全真或仿真测试,校对无误后报大赛组委会审核。
(二)审核内容。根据竞赛规程审核试卷形式、竞赛内容、难度、评分标准、试题分值、题号排列、卷面排版等。
四、印制和装订
(一)试卷印制、装订和保密工作,由执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并在监督仲裁员的监督下完成。
(二)试卷装订后未到达规定开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启试题密封包装。
(三)试卷只允许印制场次号、工位号,不允许印制选手姓名、单位、学校等有关项目。
五、保密和领取
(一)命题技术专家、试卷审核人、试卷印刷人员和保管人员,对试卷保密负全部责任。所有涉及试卷的人员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二)试卷必须存放在保密室的保密柜内,由大赛执委会指定专人和保密室负责人共同保管。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程序,认真做好试卷保密、保管以及接收、发放工作。
(四)在赛项监督仲裁员的监督下,试卷领取人于考前30 分钟内到保密室领取试卷,并核对数量,查验试卷的密封是否完整,做好移交记录,由试卷领取人和监督仲裁员签字确认。
(五)试卷领取人领取试卷后必须直接到达赛场,中途不得在任何场所停留。
六、回收和存档
(一)竞赛用的所有材料,如试卷、成绩评定过程材料等都要回收,核对试卷份数后,大赛执委会妥善保存。
(二)如使用备用试卷,应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注明,并由赛项监督仲裁人员签名。
(三)对密封好的试卷及答卷由保管人员做好记录,保存备查,并在回收登记表上签名。
(四)比赛作品由赛项实施保障单位封存,妥善保管。未经大赛执委会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所有材料的有效追溯期为一年。
七、应急预案
命题专家负责制定命题工作相关应急预案,以便快速有效处理命题事故。
八、其他
(一)电子试卷与电子素材,应按上述要求做好命题、制卷、审核、回收和存档等安全保密工作。
(二)试卷抽取、印制、装订、保管和领用,需要全程录像,并作为赛后资料保管。
(三)情况特殊,不能按本要求命题的赛项,须报大赛执委会批准。
附件5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点评要点
技术点评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的重要环节,是大赛技术专家组、裁判组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完成的工作内容。根据《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规则》(辽人社函〔2022〕 175号),为保证技术点评有内容、有质量、有效果,现就有关要点工作明确如下:
一、技术点评内容
技术点评应紧扣赛项竞赛主题,重点分析竞赛过程和竞赛成绩中反映出的具有较强代表性的问题,包括技术分析和成绩分析两部分。具体可从以下五方面进行点评分析。
(一)赛项设计解读。阐述赛项设计的整体思路与命题依据,如理论考试和实操竞赛的命题范围、难度设定、考核关键点和配分原则等。
(二)评判原则阐释。结合评分细则和具体判例,解析裁判员在评判过程中对执裁尺度的把握,突出对考核关键点的评判分析。
(三)竞赛成绩总评。对赛项成绩进行总体说明,点评赛项各环节的主要得分点与失分点,可与同类竞赛对比分析。既要分析总体竞赛成绩及选手的具体表现,也要总结技能亮点及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典型实例评析。对获奖作品或获奖参赛队(选手)的表现进行评点,说明其优势所在。选择参赛队(选手)存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结合实例进行说明。
(五)行业要求对比。根据竞赛的整体情况,比照行业产业标准,对赛项所涉专业实践和技能培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初步分析,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
二、技术点评要求
技术点评由大赛执委会安排,由各赛项裁判长、技术专家等组织完成。
(一)人员要求。技术点评人员应精通本赛项相关技术技能,熟悉竞赛的评判规则和技术文件,参加赛前技术准备工作和决赛裁判工作等。参加人员为参赛选手、领队、裁判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场地设施要求。应能容纳所有决赛选手、领队、裁判员、其他相关人员和媒体等。场地内应具备电脑、投影仪、音响等多媒体设施。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在点评现场设置选手优秀作品(或典型作品)展台。
(三)点评内容要求。在开展点评之前,首先应就竞赛成绩、整体技术技能情况等内容召开专家(裁判、技术专家)会进行分析,依据相关数据得出结论,形成一套完整的分析报告。点评内容要简明扼要,深入透彻,要突出点评重点,应在本行业和竞赛职业(工种)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的指导意义。
(四)技术点评时间要求。技术点评一般应安排在决赛活动期间,最好选择竞赛成绩公布后至颁奖前进行。点评的时间根据竞赛职业(工种)以及竞赛项目和点评工作需要而定,一般为2小时之内比较合适。如果有实操现场点评,原则上不超过半天。
三、技术点评形式
原则上以讲授形式为主,同时可采用互动方式进行答疑。应积极利用现代多媒体手段,帮助参加人员接受和理解点评内容,方便其与点评专家的交流。在点评实操内容时,可借助竞赛实操设备,讲解与示范相结合。
四、点评资料存档
点评资料(如主讲人讲稿、幻灯片、点评录音或录像等)应该由实施保障单位整理,点评结束后提交大赛执委会存档。
附件6
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保障单位工作总结参考提纲
一、前期筹备
(一)组织机构
(二)管理制度
(三)经费筹备
(四)竞赛准备
(五)疫情防控
(六)应急预案
二、组织竞赛概述
(一)开幕式
(二)组织竞赛
(三)观摩、展示与体验
(四)实时直播(无相关活动可省略)
(五)学术论坛(无相关活动可省略)
(六)宣传活动
(七)其他活动(无相关活动可省略)
(八)竞赛结果
(九)闭幕式
三、后勤服务与保障
(一)食宿安排
(二)交通服务
(三)志愿者工作
(四)安全保障工作
(五)其他保障工作
四、总结
(一)成绩与评价
(二)问题与经验
文章来源于:https://rst.ln.gov.cn/(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swhzw@vip.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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