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6月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取得了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资质,机构备案号为S000021044008,有效期3年(自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有9个职种获得批准。按照《辽宁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现将2023年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考试申报条件:
1.中式烹调师申报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中式面点师申报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 奔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①相关职业: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制工作。
②相关专业:中餐烹饪师、西餐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糕点面包烘焙(烹饪工艺与 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西式面点师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車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 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 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 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 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西式烹调师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T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車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 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5.电子商务师申请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T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車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6.茶艺师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那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 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此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7.保育师申请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②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8.美容师申请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
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9.美发师申请条件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二、认定考试各等级收费标准
依据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收费标准如下:
五级(初级):190元
四级(中级):240元
三级(高级):300元
三、认定考试工种、级别及时间
四、认定考试方式
采用理论和实操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均在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施考试。理论考试以闭卷、机考方式为主;实操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理论和实操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合格颁发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技能等级证书。
五、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后,逾期不再受理。各工种等级报名人数需达到15人(含)以上方可组织开展认定考试。
六、报名方式
报名受理对象分为个人报名和团体报名。报名须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以自愿为原则,选择评价机构进行申报。能采取个人承诺制和网络核验的可简化报名材料:
(一)个人报名: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评价申请表》(附件 5);
2、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 格式, 尺寸比例 3:4,单张小于 200KB;
3、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样本,附件 8)。
(二)团体报名: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评价申请表》(附件 6);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报名人员名册》(附件 7,样表,可用EXCEL 电子版);
3、电子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 格式, 尺寸比例 3:4,单张小于 200KB;
4、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5、《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中规定的证明材料(工作年限证明样本,附件 8);
6、培训材料(线下培训:要提交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授课视频、培训学员签到表等能证明每个学员完成线下规定学时的材料;线上培训:要提交培训平台地址及每个学员的后台培训进度记录,附件 9)。
个人或团体报考技师(二级)及以上级别的职业(工种),综合评审需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综合评审等方式进行评议和审查的,需按要求填报《技能人才评价审批表》(附件 10)。
七、报名地址
抚顺市望花区海城街丹东路东段6号(抚顺市一职专院内)北三楼培训科职业技能鉴定所320室)
乘车路线:
乘15路、37路、55路、87路、80路、40路、83路、109路、54路海城站下车既是。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4-56439809
张 浩 13504236609
王 超 17704138878
王晓慧 15041349336(微信同步)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有《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关文件规定执行。
抚顺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2023年2月1日
文章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Aj1iimT_EbLW27v50ld2dA(抚顺一职专微信公众号),(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swhzw@vip.qq.com)
本文标题:抚顺一职专202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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