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社会关注的“新中考”即将迈开落地步伐!
8月2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阜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于日前正式发布,我市今秋入学初一新生将在3年后的2024年毕业季迎来的“新中考”就此全面展露真容。
“新中考”模式下的科目设置、考试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都将有哪些明显变化?记者从市教育局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急盼的权威答案。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创造平等升学机会
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深化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考试招生制度。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为:一是坚持“五育并举”。坚持正确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决克服重智育、重分数等片面办学行为,将体育、艺术和劳动教育纳入中考评价范围,强化实验操作及外语听说应用能力测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二是积极稳妥推进。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各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使课程、教学、考试、招生工作有机衔接,积极稳妥推进中考改革。三是确保公平公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宏观管理,完善规则程序,健全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考试科目共13科 部分科目开卷考试
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作为考查科目。
《实施方案》已明确,将根据国家和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坚持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要求,兼顾毕业考试和招生考试的不同功能,围绕引导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及综合性,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各学科试题的难易程度分为低、中、高三档,分值比例为7:2:1。
至于考试方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实行开卷纸笔考试;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加试实验操作,外语加试听力口语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及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科目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统筹安排。
省市分级负责命题 考试总分790分
在考试组织方面,“新中考”将有较大变化,命题方面将由以往的市级命题改为以省级统筹,省、市分级负责方式进行。
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含实验)、化学(不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科目由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命题,市统一组织考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进行考试,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终结性评价(考试),市区初中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阜蒙县、彰武县初中由两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过程性评价(考试)和劳动教育科目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县区教育局组织检查、审核。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市区初中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阜蒙县、彰武县初中由两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考查科目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组织测试,县区教育局组织检查、审核。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地理、生物学科目考试安排在学生八年级学年末进行;其他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或下学期进行。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原则上安排在每年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发文通知为准。
在结果表达上,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测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总分790分。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以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方式呈现,等级成绩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才可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等级成绩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才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科目,采取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不合格”的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坚持正确招生导向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针对学生、家长最为关心的招生录取,《实施方案》明确,将坚持正确的招生导向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入学政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数的98%实行指标到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措施。
同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县区、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政策要求,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必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才可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等级必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才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
评价内容具体细则包括以下五方面:思想品德。主要评价学生在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发展水平;学业水平。主要评价学生在知识技能、思想方法、创新意识、探究能力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身心健康。主要评价学生体质体能发展水平、心理健康发展水平及在体育运动方面的能力与特长;艺术素养。主要评价学生在审美情趣和艺术修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及艺术特长发展水平;社会实践。主要评价学生在社会生活中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和实际效果。
评价方式分为以下三种形式:日常评价。日常评价包括即时评价、成长记录、学业考查、特长表现等方面,作为学年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进步,关注学生的表现,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依据评价标准,科学分析和判断,对学生及时作出评价;学年评价。学年评价是阶段性评价,在每学年上、下两个学期各评价一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学年将结束时,学校在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分析、与学生及家长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对学生做出描述性评价(即综合性评语);毕业评价。毕业评价是初中学段终结性评价,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毕业评价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参考学生日常评价、学年评价结果以及成长记录、学生自我评价、家长评价及学生互评结果等,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客观公众地评价每一位学生。评价程序分为三步:一是录入信息,建立档案;二是多元评价,跟踪记录;三是结果公示,汇总存档。学期、学年和毕业评价结果由班级、年级分级管理,必须在班级、年级和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将评价结果报给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存档,形成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三级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纸质版材料由家长签字确认后装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形成学生的文本档案;电子版材料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上存档,形成学生的电子档案。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市将完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纳入普通高中招生平台,建立完善高中阶段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同时,将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记者:朱琳)
文章来源于:https://jyj.fuxin.gov.cn/content/2021/579508.html(阜新市教育局),(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swhzw@vip.qq.com)
本文标题:今秋入学初一新生将迎“新中考”——阜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在即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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